煤的工業分析對揮發分的要求和規定方法
瀏覽次數↟₪✘:143釋出日期↟₪✘:2022-11-17
煤的工業分析對揮發分的要求和規定方法
工業分析煤質檢測化驗室中測定揮發分時,除按照規定工業分析操作規定的加熱溫度要求和加熱時間要求外╃│•,同時注意下列事項:
一✘☁、稱取空氣乾燥基試樣質量要在1±0.0002克範圍內,並輕衡增竭╃│•,使試樣攤平↟╃│·。
二✘☁、高溫爐稱樣前期要在(900+10)℃的溫度下灼能到質量恆定↟╃│·。所使用的熱電偶的安裝位置要正確,並在規定檢定期內╃│•,高溫爐要有足夠的恆溫區,能保持(1000+5)的溫度,根據辦子恆溫區域來確定一次要放的坩場數量,通以不超過4-6個為宜↟╃│·。坩堝的幾何形狀和容積大小都要符合規定要求,地據的總質量以15-20g為宜↟╃│·。
三✘☁、在測定過程中,應在爐溫升至920℃左右開啟始門,迅速將放有坩竭的架子送入恆溫區,關閉爐門,並立計時↟╃│·。要注意觀察恢復到(900±10)℃所需的時間,當樣晶放入後3min內就要恢復到(9001±10)c,否則,試驗作廢;測定揮發分與測定灰分的高溫爐應分開,如同用臺高溫爐,當測定揮發分時,應將煙囪出口處的擋板關閉用耐火材料堵住↟╃│·。
四✘☁、坩堝要放在坩堝架上,坩堝架用鎳鉻絲或其他耐金屬絲製成,其規格尺寸以能使所有坩堝都在高溫爐恆影內,並且增堝底部緊鄰熱電偶熱接點上方↟╃│·。從爐中取出坩堝後,在空氣中放至室溫,然後人乾燥器冷至室溫(約20min)後,稱量↟╃│·。